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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依照《江西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批准的江西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目前已公布六批。

  • 第一批:1957年7月1日公布,共94处
  • 第二批:1959年11月30日公布,共61处
  • 第三批:1987年12月28日公布,共140处
  • 第四批:2000年7月25日公布,共48处
  • 第五批:2006年12月18日公布,共121处
  • 第六批:2018年3月9日公布,共684处(含现有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1处)

列表

此列表列举了各地级市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索引:南昌市、景德镇市、萍乡市、九江市、新余市、鹰潭市、赣州市、吉安市、宜春市、抚州市、上饶市


南昌市


景德镇市


萍乡市


九江市


新余市


鹰潭市


赣州市


吉安市


宜春市


抚州市

上饶市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参见

  • 江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 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Text submitted to CC-BY-SA license. Source: 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by Wikipedia (Histor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