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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和 (明朝)


李貴和 (明朝)


李貴和(1532年—?),字子中,號節齋,河南開封府祥符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河南鄉試第六十八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四十一名進士。刑部观政,本年八月授山西襄垣縣知縣。

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青州府同知,四年八月升刑部员外郎,十二月改官户科給事中。隆庆五年(1571年)五月升工科右给事中,京杭运道嚴重瘀積,李贵和请浚胶莱河,朝廷以王宗沐稱其工程浩大而止。九月,又上疏稱《皇明资治通纪》一书“欲以一人闻见,臧否时贤,荧惑听众,若不早加禁绝,恐将来以讹传讹,为国是之累非浅也。”,列为禁毁书。六年正月升兵科左,六月升湖广参议,丁忧归。万历四年(1576年)三月復除陕西,六年八月官至陝西副使。八年正月调用。

家族

曾祖李儒;祖父李雲;父李懃。嫡母高氏;繼母范氏;繼母楊氏;生母王氏。兄可仁、弟梅、貴中、貴敬、貴謙、貴讓、貴誠。

参考文献


Text submitted to CC-BY-SA license. Source: 李貴和 (明朝) by Wikipedia (Histor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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