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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的省级国家行政机关。

沿革

1949年4月,中华民国政府在琼设置省级行政区海南特别行政区。海南特区设海南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公署。

1949年,琼崖专区专员公署成立。1950年5月26日,解放军进驻海南全岛后,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军政委员会。1951年4月22日,调整组建海南行政公署,属广东省。1968年4月5日,海南行署改为海南行政區革命委員會,由广东省革命委员会领导。1980年1月1日,恢复设置海南行政區公署,仍由广东省管理。1984年10月1日,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为副省级。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海南省。1988年4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7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6个,部门管理机构5个。

海南省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组成部门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挂省海洋局牌子;省商务厅挂省口岸办公室牌子;省科学技术厅挂省外国专家局牌子;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挂省文物局牌子;省外事办公室与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直属特设机构

  • 海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直属机构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省林业局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统一管理;省乡村振兴局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管理。)

部门管理机构

直属法定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派出机构

  •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海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 海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主要领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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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 海南省人民政府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ext submitted to CC-BY-SA license. Source: 海南省人民政府 by Wikipedia (Histor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