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戒律,通常指毘奈耶(梵語:vinaya),廣義上尚指最初的尸羅、出家眾的學處、波羅提木叉、不同部派僧團各自的犍度、不同犍度形成的毗奈耶等等。对于修習佛法,嚴謹遵守戒律有着绝對的重要性;对研究佛教思想,亦有着深刻而不可替代的意义。
有關戒律規定與解釋的佛教經典的匯總,稱為律藏,与“经”和“论”合称“三藏”。專門學習戒律的佛教僧侶稱為律師,以戒律研習為主的宗派稱為律宗。
漢語在翻譯佛典時,將以下幾個梵文名詞都翻譯成戒律,但是這幾個名詞在意義上有所不同:
釋迦牟尼佛最初教導弟子達到涅槃的三無漏學中,以尸羅為一切修行的基礎。尸羅可以被粗略分成五戒與十善,它包涵了一切應防止的惡行,以及應該遵行的善行,是所有佛教弟子應該追求的方向。但尸羅本身沒有強制力,佛陀鼓勵每個人根據自己的能力、環境與判斷,去盡可能的遵守它們。
隨著僧團人數的增加,佛陀開始為出家眾,制定一些共同生活的準則,這稱為學處。學處包涵了一切出家僧侶應注意的事項,在飲食行為上都有所規定。學處在僧團之中口耳相傳,僧團成員將學處中,一些最重要的規定,集結成頌偈,在布薩時宣讀,提醒僧侶不能忘記。這些重要的學處,稱為波羅提木叉,上座比丘必須擔負起責任,教導新進的比丘。不遵守波羅提木叉的僧侶,僧團依情節輕重做出處份,輕的可以在大眾前懺悔,重的則要逐出僧團。在釋迦牟尼過世前,他鼓勵僧團所有成員,都應該以波羅提木叉為師。
犍度的內容,主要是上座比丘對於學處的意見與心得,以及針對各個不同事件的僧團判決結果,分門別類的收集一處。在第二集結後,因為對戒律的不同見解,造成佛教部派分裂,不同部派的僧團,各自擁有自己的犍度。為了解決這些意見上的分歧,僧團中專心於持戒的僧侶,於是將不同的犍度收集起來,一一進行分析與討論,最終形成了毗奈耶。不同的部派擁有自己的毗奈耶,形成了律藏。
一開始建立僧團的時候没什么具体的戒律,许多年后佛教壮大了,很多教徒变得懒惰甚至贪婪,于是佛陀就规定戒律,并要求佛教徒必须遵守教律。据《四分律》说:佛陀最初制定戒律是为了“故诸弟子疲厌,是以法不久住。”。如果佛陀认为他的那个弟子做了错事,佛陀就将这一条定为律条。称之为:“随犯随制”,因此律藏中的每一条戒律,都有其因缘及时空背景,其内容也因应对象而有分別。
佛陀制戒的佛陀在结戒之初,曾宣说制戒的十大利益,其中包括:
隨著釋迦牟尼的涅槃,僧團的領導者大迦葉,擔心僧團成員因為懈怠而任意妄為,他召開了佛教史上的第一次集結。在第一次集結中,最重要的決議,就是由優波離尊者主持,將波羅提木叉集結出來,形成戒經。在此次集結中,大迦葉主張,佛陀制定的一切學處都應該遵守不改,但是阿難根據釋迦牟尼的遺命:「自今日始,聽諸比丘捨小小戒」,主張「小小戒可捨」,最終大迦葉的意見主導了此次集結。在王舍城集結結束後,富蘭那尊者從印度南方遊行回來,對於集結的內容提出異議,最終,富蘭那尊者的異議也被記錄下來,形成犍度的開端,富蘭那尊者是耶舍四友之一,不是說法第一的富楼那尊者,因为他在印度西部传播佛法的时候就已经比佛陀早圆寂。
部派佛教律藏《四分律》、《十诵律》、《五分律》、《摩诃僧祇律》等详细地阐述了部派佛教的戒律。但因年代、历史语言等问题,学者对佛教戒律的认识、研究等和佛教徒不相同。
今日的佛教僧團,南傳佛教遵循《巴利律藏》;漢傳佛教曾盛行《摩訶僧祇律》和《十誦律》,唐朝以後遵循《四分律》並兼受源自《大乘梵網經》或《菩薩地持經》的菩薩戒;藏傳佛教則遵循《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其菩薩戒傳承源自《虛空藏菩薩經》和《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修持密法者,無論唐密或藏密又兼受源自各部密續的三昧耶戒。
另外,佛教中有“律宗”,因重视研习、传持戒律而得名,依《四分律》發展出南山律學,主張《四分律》形式雖屬聲聞乘,而內容可通菩薩乘,以求融會漢傳大乘佛教。漢地的禪宗寺院,為適應禪僧傳法和參禪的需要,還發展出《禪苑清規》《敕修百丈清規》《永平清規》等禪寺清規。
最基础的佛教戒律称为“五戒十善”,核心内容是七佛通戒偈:“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这是入门者必须要学习的。
出家人戒律主要有沙弥沙弥尼十戒、比丘具足戒、菩萨戒。
俱足戒是完整的出家戒律,唯有成年并符合若干条件者才有资格受戒。
戒律是依據佛陀為榜樣而制定的,以便僧人能彷效佛陀的榜樣。僧侶信守戒條,可使心靈淨化,易於覺悟。佛陀提出戒律,不但為了促進僧人的善行,也為了使僧侶得到其他宗派人士尊敬。僧侶堅守戒律,可使僧侶和俗人建立更好關係,並促進僧伽內部的和諧、純潔和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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