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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鳴鶴


鄒鳴鶴


鄒鳴鶴(1793年—1853年),字鍾泉,江苏無錫縣人,清朝政治人物。道光初年進士,在河南任職多年,治理黃河有功。官至廣西巡撫,因鎮壓太平軍不力革職。咸豐初協防南京,兵敗身死。同治年間追諡壯節

生平

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舉人。道光二年(1822年)進士,雲南即用知縣。親老告近,改發河南,署新鄭縣,補羅山縣,有惠政。因母喪,丁憂去官。道光九年(1829年)補光山縣,調祥符縣,擢蘭儀廳河工同知,護理開歸陳許道。以治河之功,晉秩知府。歷衞輝、陳州、開封府知府。

道光二十三年,黃河在中牟決口,褫職留工。工竣,復原官,仍在工效力。丁生母憂,服闋,署彰衞懷道,不久授江西督糧道。文宗即位,詔舉賢才,戶部侍郎侯桐、兩江總督陸建瀛交章以鳴鶴薦,擢順天府尹。咸丰元年三月二十六(1851年4月27日),调任廣西巡撫。咸丰二年四月二十五(1852年6月12日),因對抗太平軍不力,革职。。

鄒鳴鶴回籍,太平軍已陷武昌。咸豐三年(1853年)正月,陸建瀛赴九江督師,疏請起用鳴鶴,籌辦沿江防務。鄒鳴鶴帶病赴任。不久,陸建瀛退守江寧,獲罪,命鳴鶴與將軍祥厚等籌備守禦計劃。江寧陷,鄒鳴鶴書絕命詞曰:「臣力難圖報稱,臣心仰答九重。三次守城盡節,庶幾全始全終。」派人送給其子,自率隊出,至三山街,被太平軍認出,鳴鶴罵不絕口,被支解而死。事聞,贈道銜,賜卹。

同治初,江南平定,曾國藩疏陳鳴鶴生平政績及殉節狀,請加恩優卹。御史朱震言聲稱其為藏匿民居遇害,因此反對,編修朱福基等再次呈請下兩江總督馬新貽確查。新貽覆奏,鳴鶴實為協同防守殉國,并無避匿民居之事。於是朝廷下詔,依巡撫例議卹,予騎都尉兼雲騎尉世職,諡壯節。《清史稿》有傳。

著作

有《世忠堂詩古文集》六卷,《中河漫口紀略》一卷,《修復城垣略》一卷,《續道南錄》四卷,《道齊正軌》二十卷等。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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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399》,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参考

外部連結

  • 鄒鳴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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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submitted to CC-BY-SA license. Source: 鄒鳴鶴 by Wikipedia (Histor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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