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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事件


布袋事件


布袋事件,1946年7月18日在舊臺南縣布袋嘴(位於今嘉義縣布袋鎮),因為當地防疫管制糾紛而引發警察開槍傷人的一起警民衝突,造成平民死亡1人重傷1人、警察重傷1人。是國民政府統治台灣初期所發生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件之一,與同年發生的新營事件、員林事件,並稱1946年三大社會事件。

背景

布袋嘴是個歷史悠久的漁港,距廈門、福州、汕頭的距離都相當近,自明鄭時期即是台灣對大陸重要的對口港。1945年10月國民政府接收台灣以後,布袋嘴立刻開始與大陸通商,航運發達,當時廈門、東山、汕頭來臺船隻為躲避高雄港、安平港等管制手續,多至此入港,因地方武力薄弱、治安欠佳,常有武裝走私者。

過程

1946年6月21日,布袋開始出現霍亂病例,一週內28例26死,同月27日臺南縣長袁國欽親至布袋港訓令派出所與公所進行大掃除、疫苗注射、加強港口檢疫,要求船隻必須停泊一週才可登陸,但月底死亡人數增加到三十多人,當局決定加強管制。

7月4日,臺南縣衛生院派4名人員至該地防疫,判定傳染途徑是來往於布袋嘴港的船隻,決定嚴格檢查出入當地的船客,並斷絕當地對外的交通往來。當天北港區前往臺南的進香民眾經過布袋時,民眾與宋江陣以神明良辰吉時為由,與布袋防疫隊、義務警察以及東石區警察所長衝突,連警察所長都負傷。

當地耆老表示,當年布袋對外進出道路只有一條太平路,在2003年時的統聯客運所在之處分叉,向西直通碼頭,往其他方向不是鹽田就是魚塭,所以當時警察鎮守在該處管制庄民進出,連港口也不能出去,一位退休的老鹽務表示,當時雖有管制但老百姓還是有辦法繞道從鹽田或魚塭堤岸進出;朴子日新文化協會理事長陳俊哲指出,當時封城以草繩作為封鎖線。

7月18日,布袋鄉民蔡生活因要買食糧想出管制區,警員制止通告蔡若違規將扣押,兩人發生口角,警員開槍恐嚇,誤中鄉民蔡朝論右足,蔡朝論流血過多,送至上池治療中死亡,曾文千受重傷亦到上池醫院治療,該警員被鄉民打到重傷。鄉民包圍警局與鄉公所,投擲石塊瓦片,後經區長與警所長協調,答應民眾要求,撤除布袋嘴出入口的管制,才平息民怨,但防疫卻形成無所管制的狀態。

之後臺南縣衛生院撥10萬元救濟布袋封鎖區內的貧苦民眾,台南縣政府再撥10萬元為布袋防疫費用,縣府再派遣醫師協助東石區署防疫,疫情到了7月25日才平息,統計前後共發生霍亂病人129名。

鍾逸人的說法

時《和平日報》嘉義區負責人鍾逸人1990年在《二二八前臺灣社會的三大事件》指布袋嘴警察派出所的所長調派警察荷槍實彈和義警進駐,並在當地設置哨點,封鎖所有路口,出入需要進行檢疫。由於布袋嘴是個小漁港,並不生產民生物資,需仰賴外地供給,警方的圍堵造成居民恐慌。為了生活,有人賄絡警察,進出封鎖線採買購物,但沒有行賄者進出則遭警員阻擋。一些民眾不服逕自衝出封鎖線,不料看守的員警竟直接以輕機槍掃射,造成數位民眾負傷倒地;鍾逸人在回憶錄中又提到:「一些有辦法的人還是會鑽漏洞,悄悄跑出來買米、買柴回來,一些沒有錢又沒有管道的人,便眼睜睜看著有辦法的人進進出出,把一袋又一袋的米搬進來,反顧自己,只有挨餓受飢,等著死神降臨的份。」、「這些求生不得,坐等只有死路一條的飢民,終於不顧一切集體衝破防線,接著,槍聲和慘絕的哀嚎叫聲齊響宛如阿修羅場。」。。

學者鄭志敏指鍾逸人在該文的說法,某些細節與當時報紙的報導有出入,應特別注意。

鍾逸人當時人在嘉義,聽到風聲後立刻派記者前往調查,訪問了東石區署蔣重鼎區長和警察所長黃所長,隨後《和平日報》刊出相關獨家報導。蔣區長和黃所長雙雙否認該報導,要求報社更正。鍾逸人與報社東石區負責人,朴子鎮副鎮長張榮宗,親自再到現場調查。訪問了4位受害者和2位目擊者,並找出子彈請人鑑定,證實是機槍子彈。隔日《和平日報》再度大幅報導事件調查結果。後鍾逸人受到朴子出身的新竹縣長劉啟光的「關切」,承受不少壓力。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 范燕秋.布袋事件,線上台灣歷史辭典
Collection James Bond 007

Text submitted to CC-BY-SA license. Source: 布袋事件 by Wikipedia (Histor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