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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洪愈


袁洪愈


袁洪愈(1516年—1589年),字抑之,號裕春,直隸蘇州府長洲縣赭墩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丙午解元,聯捷丁未進士。萬曆年間,官至南京禮部尚書。諡安節

生平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應天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二十六年(1547年)聯捷丁未科進士。授中書舍人,升禮科給事中。他弹劾检讨梁绍儒阿谀攀附权贵,文选郎中白璧揽权卖官,尚书万镗、侍郎葛守礼没有尽到督察下属的职责。明世宗下诏痛责万镗、葛守礼,将白璧投入诏狱,梁绍儒被贬出京城。梁绍儒是大学士严嵩的亲信,严嵩因此大怒,授意吏部尚书吴鹏,将他调出京城,担任福建佥事。此后历任河南参议、山西按察司井陘兵備道副使。嘉靖四十年,担任山东提学副使;嘉靖四十二年,担任湖廣布政使司左參政,均以清正廉洁著称。严嵩垮台,世宗召他担任南京太僕寺少卿。嘉靖四十四年,担任南京鴻臚寺卿。嘉靖四十五年,担任南京太僕寺少卿。隆庆元年,担任南京太常寺卿。隆庆五年(1571年),因病回乡。

万历十一年,出任原职。同年调任南京工部右侍郎,升右都御史,负责南京翰林院事务。万历十二年,担任南京礼部尚书。南京御史谭希思上奏抨击宦官、外戚,并请求遵循旧制,在内阁设置丝纶簿,在宫门设置铁牌。神宗下诏指派南京都察院负责勘查、问讯,打算以诬陷、期满罪名处理谭希思。袁洪愈已经改任别职,代替他的人还没到任,于是他详细陈述谭希思意见,在王可大《国宪家猷》和薛应旗《宪章录》两书中都有记载。神宗认为他的依据不是朝廷颁布的制书,仍然降下谭希思职务。不久袁洪愈上奏请求禁止私自拜见显贵,并极力陈述屯田荒废的害处,请求商人依法承担盐售,以免内地急速运送。朝廷讨论后都予以施行。

万历十五年(1587年),任南京兵部尚書,改南京吏部尚書,同年冬辞职,加太子少保致仕。袁洪愈为官四十餘年,住所不曾增加一根椽木,出入朝廷均徒步而行。七十四岁去世,应天巡抚周孔教捐款将其安葬。赠太子太保,谥安节。

家族

子袁一鶚,以廕,官治中。饘粥不繼而死。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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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二百二十一》,出自《明史》

参考

相關條目

  • 明朝解元列表
  • 明朝南京七卿年表

Text submitted to CC-BY-SA license. Source: 袁洪愈 by Wikipedia (Histor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