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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长安


福长安


福長安(满语:ᡶ᠋ᡠᠴᠠᠩᡤᠠᠨ,穆麟德轉寫:fucanggan;1760年—1817年),字誠齋,富察氏,滿洲鑲黃旗人,傅玉第四子,孝賢純皇后之姪,自幼被十叔傅恒收养。福長安在清高宗時期官至軍機大臣、戶部尚書,因平定臺灣、廓爾喀戰役有功圖形紫光閣,封一等誠靖侯。

生平

福長安是傅玉第四子,母为傅玉之妻李氏,过继给傅恒为子,与同傅恒亲生子福康安一樣,自幼被乾隆養育宮中,乾隆四十年,授为藍翎侍衛,福长安的生父傅玉感激涕零,说福长安不过十几岁的孩童,蒙恩补了侍卫,实出乎他的期望之外,傅玉和妻子李氏感激天恩。累遷正紅旗滿洲副都統、武備院卿,領內務府。

乾隆四十四年八月,工部右侍郎福長安被任命為正黃旗漢軍副都統。十月,署理工部右侍郎事務。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正月,開始在軍機處學習行走,五月,賞紫禁城騎馬。六月十七日,乾隆帝批复“为侍郎福长安应得封典著加恩移封伊生母李氏事”。

乾隆四十七年四月,馳驛前往奉天一帶,查辦工程事件。

乾隆四十八年七月,補戶部左侍郎。

乾隆四十九年五月,為鑾儀衛掌衛事大臣。六月,加恩補授內大臣。七月,朝廷平定甘肅石峰堡回族叛亂,軍機大臣梁國治、董誥、福長安、並軍機章京之勤勞出力者,一併交部議敘,俱加軍功三級。

乾隆五十一年閏七月,福長安補授戶部尚書。兵部尚書慶桂出差之缺由綽克托署理。行在兵部事務,仍著福長安帶管。十二月,正白旗漢軍副都統福長安、鑲紅旗蒙古副都統喀甯阿對調。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二月,平定臺灣林爽文事件,乾隆帝以福長安夙興夜寐、一體宣勤,交部議敘。三月,調鑲紅旗蒙古都統福長安為正紅旗滿洲都統。

乾隆五十四年十月崇文門稅務交由福長安接管。

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因大學士王傑、尚書彭元瑞、董誥、胡季堂、福長安、將軍保甯或簡任綸扉、綜理部務、或出膺閫帥、宣力邊疆、宜錫宮銜,用昭優眷王傑,著加太子太保。彭元瑞、董誥、胡季堂、福長安、保寧,俱著加太子少保。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平定廓爾喀,諸功臣畫像紫光閣,福長安也列其中。

乾隆五十九年四月,調正紅旗滿洲都統福長安、為鑲白旗滿洲都統。

嘉慶三年(1798年)七月。太上皇以嘉慶帝名義下詔「蕩安樂坪賊巢、生擒首逆王三槐,福長安日直樞禁。勞績倍著。自辦理軍務以來。一體始終其事。加恩賞封一等侯爵,照例承襲。」

嘉慶四年(1799年),太上皇駕崩,嘉慶帝以福長安阿附大學士和珅,下獄奪爵,並抄家。而福長安之子錫麟的「雲騎尉」爵位來自於福靈安,因此,仍將其保留。諸大臣建議用朋黨律坐立斬,嘉慶帝改為斬監候。賜死和珅時,下旨命福長安跪視和珅自縊,不久即遭遣往裕陵充供茶拜唐阿,就遷員外郎。

嘉慶六年(1801年),福長安以身體不適為由請求回京,嘉慶帝大怒,認為福長安未盡心盡力而將其奪職,並發往盛京披甲,連同福長安之子錫麟也一同前去。自驍騎校屢遷,但並非如傳統說法,不斷受到貶謫,只是再沒有擔任過朝廷中樞重要職務。

嘉慶十一年(1806),福長安被任命為圍場總管。

嘉慶十二年(1807),福長安改任熱河副都統。

嘉慶十三年(1808),兼署古北口提督。

嘉慶十四年(1809),改為圍場總管兼馬蘭鎮總兵及總管內務府大臣。

嘉慶十八年(1813),福長安擔任馬蘭鎮總兵兼署古北口提督。因天理教事件,賞加一級。福長安後來又奉命帶軍隊協助直隸總督溫承惠剿平叛賊。

嘉慶二十年(1816年),授正黃旗漢軍副都統及健銳營總統大臣。隔年,授正藍旗滿州副都統。

嘉慶二十二年(1817),卒,年五十八,嘉慶帝賞加都統銜。

家庭

  • 生母李氏,為傅玉的正妻。
  • 有二子:德勒克尼瑪,后官和闐辦事大臣;錫麟(齡),錫麟過繼為福靈安嗣子。
  • 孫女(錫麟之女)為協辦大學士禧恩六子豐壽嫡妻;生年不详,卒于咸丰六年(1856年)。
  • 妻子瓜尔佳氏,乾隆己未进士、翰林院编修傅隆阿之孙女,乾隆壬申进士、侍郎景福之女。
  • 妻弟:湛露,字吉雲,号潤堂,滿洲鑲白旗人,后官直隶霸昌道。
  • 女儿富察氏:多罗誠贝勒允祁曾孙奉恩镇国公永康嫡妻。
  • 孙子联儁,直隶沧州知州;玉書,幼殇。
  • 外孙綿興,袭辅国将军、綿英,袭不入八分镇国公。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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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301》,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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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清史稿》卷三百一·列傳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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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submitted to CC-BY-SA license. Source: 福长安 by Wikipedia (Histor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