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r au contenu principal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簡稱臺南市文化局),是臺南市政府一級機關,專責推動臺南市各項文化政策及展演業務。

歷史

2010年12月25日臺南市縣合併,臺南縣政府文化處與臺南市政府文化觀光處合併成立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原臺南市政府文化觀光處之觀光業務移撥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2013年起,文化局內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等幕僚單位外,設有藝術發展科、文化資源科、文化建設科、文化研究科、古蹟營運科、文創發展科、文化園區管理科、民治文化中心管理科及永華文化中心管理科等九業務科,另設臺南市立圖書館、臺南市立博物館及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三附屬機關。

組織架構

局本部

  • 局長
  • 副局長
  • 主任秘書
  • 專門委員

附屬機關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臺南市立圖書館
  • 臺南市立博物館

內部單位及所轄

  • 秘書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政風室
  • 民治文化中心管理科(負責管理新營文化中心、三一宅·藝空間、永成戲院、吳晉淮音樂紀念館、劉啟祥美術紀念館、辦理新營藝術季、老臺新藝、夏至藝術節、南瀛獎及各場館活動)
  • 永華文化中心管理科(負責管理臺南文化中心、台江文化中心、歸仁文化中心、新化演藝廳、大目降文化園區及臺南市民族管絃樂團及辦理藝術進區、臺南文化中心館慶藝術節、台江文化季、臺南美展等)
  • 文化園區管理科(負責管理蕭壠文化園區、總爺藝文中心、水交社文化園區及辦理前述園區活動)
  • 藝術發展科(負責管理吳園及臺南公會堂、三二一藝術聚落,辦理臺南新藝獎、漁光島藝術節、臺南街頭藝術節、臺南國際音樂節、南瀛國際民俗藝術節等)
  • 文化建設科(負責歷史街區政策規劃和老屋保存、街區立面營造之規劃及執行,並為奇美博物館及所處之臺南都會公園對應窗口)
  • 文化資源科(負責社區營造、地方創生業務及辦理月津港燈節及龍崎光節空山祭)
  • 古蹟營運科(負責管理赤崁樓、安平古堡、億載金城、安平樹屋、延平郡王祠、1661臺灣船園區及數十處公有文資活化之委外據點)
  • 文化研究科(負責管理葉石濤文學紀念館、王育德紀念館及辦理臺南文學季、臺南臺語月、臺南文化獎、臺南文學獎及前述兩館館慶活動)
  • 文創發展科(負責管理文創PLUS臺南創意中心、藍晒圖文創園區、西竹圍之丘文創園區、岸內糖廠影視基地並辦理臺南七夕愛情嘉年華及前述館舍主題活動,並為南門電影書院和南方影展對應窗口)

歷任局長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 (繁體中文)(英文)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ext submitted to CC-BY-SA license. Source: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by Wikipedia (Histor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