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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


长沙市人民政府


长沙市人民政府(简称长沙市政府市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在岳麓区岳麓大道的市政府大楼。

历史沿革

长沙市人民政府(1949年-1955年)

1949年8月4日,国民党长沙绥靖公署主任、湖南省政府主席程潛,第一兵团司令陳明仁在长沙起义,长沙和平解放。8月19日,长沙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正式成立,萧劲光担任主任,王首道、陈明仁任副主任,开始接管公营企业和行政机关。1949年8月22日,长沙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阎子祥任市长。至1949年底,依法成立了人民政府秘书处、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建设局、税务局、劳动局、房地管理局、邮政局、广播电台等12个政府职能部门。另有市人民法院、市卫生所、市合作总社等3个市属机构。1950年成立郊区办事处,市卫生院升格卫生局,市教育局改称市文教局。1951年增设人事局、检察署、市政建设委员会、地方企业管理局、合作事业管理局。1953年人民政府秘书处改为政府办公室,增设市公用事业管理局。1954年精简机构。

长沙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1968年)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1955年3月28日,长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依法选举市长、副市长和人民委员会委员29人。4月20日,长沙市人民委员会正式宣布成立。到1966年,长沙市人民委员会已经完成五次换届。

长沙市革命委员会(1968年-1981年)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长沙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几乎处于停滞状态。1967年11月28日,长沙市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正式成立。1968年2月27日,长沙市革命委员会(简称市革委会)正式成立,由军队代表、革命干部代表、革命群众代表组成。

长沙市人民政府(1981年至今)

1981年6月18日,长沙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至此,长沙市人民政府再度建立,取代了长沙市革命委员会。

政府机构

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 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事业单位

区市县

开发区和园区

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图集

参考资料

Collection James Bond 007

外部链接

  • 官方网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ext submitted to CC-BY-SA license. Source: 长沙市人民政府 by Wikipedia (Histor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