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水,是臺灣的自來水供應機構,為中華民國經濟部管理的國營事業。除了大臺北部分區域與金馬地區分別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當地自來水廠負責之外,臺灣本島與澎湖的自來水供應均由台水負責。
歷史
- 1954年,臺灣省政府仿傚英國等國家實施區域給水制度,以統一規劃、統籌臺灣的水資源與自來水。
- 1972年12月16日,時任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蔣經國於行政院會議中指示,為有效發展臺灣省各地之公共給水,應成立全省性之自來水公司。
- 1973年4月1日,臺灣省政府成立「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
- 1974年元旦,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並將當時臺灣省轄區(已經不含升格直轄市的臺北市)共128座自來水廠分三期併入。
- 1976年3月1日,臺灣省各地自來水廠全部整併完成。
- 1979年7月1日,高雄市升格為直轄市,臺灣省自來水公司的服務範圍已經不侷限於臺灣省,但由於當時為臺灣省省屬事業,因此仍維持原名。
- 1999年,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實施,臺灣省自來水公司改隸經濟部,成為準國營事業。
- 2007年5月,在行政院支持下,臺灣省自來水公司董事會通過決議更名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並正式納入經濟部國營事業的編組之中。
首長
組織
區管理處
所屬文化資產
- 暖暖淨水場、幫浦間及八角井樓(基隆市歷史建築、文化景觀)
- 積穗清水池(新北市直轄市定古蹟海山神社殘蹟之一部)
- 瑞穗清水池(新北市直轄市定古蹟)
- 滬尾水道(淡水雙圳頭水道,新北市直轄市定古蹟)
- 新莊水道記碑(新北市直轄市定古蹟)
- 尖山配水池(桃園市歷史建築)
- 新竹水道(取水口與水源地分列新竹市市定古蹟)
- 水源地上水塔、水源地第二集水井(臺中市歷史建築)
- 彰化不老泉(彰化縣歷史建築)
- 虎尾自來水廠(雲林縣縣定古蹟)
- 北港自來水廠(雲林縣縣定古蹟)
- 北港自來水廠歷史建築群(雲林縣歷史建築)
- 水源地水錶室(嘉義市歷史建築)
- 水源地沉澱井暨濾過井(嘉義市歷史建築)
- 朴子水道配水塔、原朴子上水道頭設施群(嘉義縣歷史建築、文化景觀)
- 竹寮取水站(高雄市直轄市定古蹟)
- 打狗水道淨水池(高雄市直轄市定古蹟)
- 岡山水塔(高雄市歷史建築)
- 林邊水源地高壓水塔(屏東縣歷史遺跡)
- 馬公水道貯水隧道(澎湖縣歷史建築)
- 馬公市第三水源地一千噸配水塔(澎湖縣歷史建築)
- 成功水庫(澎湖縣歷史建築)
- 深溝水源地(宜蘭縣文化景觀)
相片集
註釋
參考文獻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 官方网站(繁體中文)(英文)
- 台灣自來水公司的Facebook專頁
- YouTube上的台灣自來水公司頻道
- 台灣公司資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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