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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震 (1897年)


何震 (1897年)


何震(1897年—1970年6月28日),本名何希亮,字醒民,福建闽侯人,祖籍福清龙田,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华民国末任福州市市长。

何震1936年起在福建省各地主政,先后担任永定、沙县、晋江、连江等县县长,后升为福建省保安处第一科科长,以及第一行政督察区(今宁德市)、第二行政督察区(今南平市)专员及保安司令,并兼任过南方日报福州分社社长。1948年9月1日接任福州市市长,1949年8月在中共地下党的劝说下,何震放棄前往台湾,留在大陆将福州市政权和平移交给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任第一届福州市政协特邀代表。1970年,因文革身心受到摧残,在家中病逝。

生平

早年

何震早年就读于广东督察传习所与师范学校,1933年毕业于黄埔军校第四期,毕业后随国民革命军宪兵第四团驻南京、苏州、福州等地,累擢升至中校团副。

抗日战争时期

1940年,何震被调到福安县,担任福建省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1942年5月,兼任保安司令。时值抗日战争时期,1944年福州第二次沦陷时,何震在闽侯召开会议,集结了福州各地抗日力量成立指挥部,何震任总指挥,后因国军80师失约撤走,日军发现与他们交战的不是正规军后,倾巢出动,何震负伤,随后转入永泰隐蔽。

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

1948年9月,何震接任福州市市长,当时中华民国统治下的福州物价飞涨,何震遂决定在未经省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开始以黄金作为收支标准,工人工资亦使用黄金分发。

1949年6月,中共地下党员毛一峰、陈志宏等人找到何震,向他转达了共产党的要求:“不要追随国民党逃跑,留下来与共产党合作”,何震表示同意,7月,谢筱廼亦与何震联系,要求福州解放后“各单位处变不惊,照常工作”。

8月17日,福州战役以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而告终,萨镇冰、丁超五、陈培锟、何震等七人发表联合声明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福州市政权实现了正常的过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福州解放后,何震被要求“在家待命”,在待命的6年里何震无所事事,家庭陷入经济危机,1955年,何震被福州市政协聘为特邀代表,才得到收入来源。1957年,受周恩来号召,何震将家中所藏的大批文物无偿捐献给福建省博物馆。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何震被红卫兵指认为国民党特务,对其进行批斗,福州军区获悉后,以“监护”的名义将其保护起来,但被持续要求写检查,且无法回家。1969年9月,何震中风瘫倒,各种病因使他最终于1970年6月含冤逝世。

身后

1979年,福州市政协发布通知,宣布为何震平反,恢复名誉。

在文化大革命中,何震委员由于受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迫害,曾被“监护”、抄家和游斗过。经研究决定,推倒强加其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予以平反,恢复名誉。有关材料清理销毁,散失在外的统统作废。

家庭

何震曾祖父何履亨系光绪年间进士,父亲何可蘅为举人,早逝。何震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育有四子四女,三子何崇明曾任第三届柘荣县政协副主席。

注释

参考文献


Text submitted to CC-BY-SA license. Source: 何震 (1897年) by Wikipedia (Histor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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