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語通用拼音全名為臺灣客語通用拼音方案,屬於1998年由余伯泉領導的小組擬定之通用拼音系統中的一部分。2003年2月教育部在客語部份採用台灣客語通用拼音方案。客語通用拼音所適用的腔調為台灣客家語四縣腔(苗栗腔)和海陸腔(新竹腔),但拼音規則大致相同。2009年政府將漢語拼音訂為國家標準後,客語通用拼音也修正為「臺灣客家語拼音方案」,部分符號也更改為與漢語拼音一致。
拼音符號
子音
- bb可用於詔安腔、南投國姓鄉及部分南部客家地區
- zi、ci、si僅用於四縣腔。
- zh、ch、sh、rh用於大埔、海陸、饒平、詔安等四腔;雖使用ㄓ、ㄔ、ㄕ、ㄖ但發音時舌頭放平,與國語翹舌音有別。
- h之國音ㄏ為[x],不同於客語的[h]
母音
- ee[ɛ] 、oo[ɔ]僅用於詔安腔。
- er[ɤ]用於海陸、饒平二腔。
聲調
註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台灣客語通用拼音方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中華民國教育部 臺灣客家語推薦用字(第1批)(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臺灣客家語拼音輸入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 客語字典
- 臺灣客語詞彙資料庫(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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