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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門郡


北門郡


北門郡為臺灣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1920年合併臺南廳的「北門嶼支廳」與「蕭壠支廳」為北門郡,該郡隸屬臺南州。

北門郡管轄佳里街、西港庄、七股庄、將軍庄、北門庄、學甲庄。轄域即今臺南市佳里區、學甲區、西港區、七股區、將軍區、北門區等地。郡役所設於佳里街,所址為今中山路與進學路口的黃東公園大飯店。

郡名由來

郡治為佳里街,但以北門為名。這種模式可能與同州東石郡,臺中州大甲郡一樣,係佳里、北門兩街庄當時因實力伯仲,總督府決定郡役所位於佳里之後,考量「民心融和」,故另取北門作為郡名,又佳里之名1920年當時才訂名,不若北門歷史悠久。

統計

後續發展

1945年3月重慶國民政府通過之臺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中,將北門郡改稱為北門縣,為該地方政制的30個縣之一,縣治設於佳里(今臺南市佳里區)。

1945年10月,因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認為該政制不符實際,因此「臺灣接管計劃地方政制」並未實施,僅將州廳-郡-街、庄各級行政區改稱縣-區-鎮、鄉,北門郡改稱北門區

1950年北門區廢止,所轄鄉鎮直接隸屬臺南縣管轄,但地方、官方(如臺南縣政府網站)仍習以北門區稱呼該區域,縣議員選舉時也曾按照此區域劃分選區。

神社

北門神社於昭和11年7月15日鎮座,原為無格社,昭和19年9月29日列格為鄉社,祭神為天照大神、開拓三神、北白川宮能久親王,例祭日為每年的10月27日。神社原址為今佳里公園。民國63年,佳里鎮公所依因台日斷交後而中華民國內政部制定的《清除臺灣日據時代表現日本帝國主義優越感之統治紀念遺跡要點》,將北門神社拆除。今尚存原參道土丘,臨近的北門高中則為神社外苑,六順、六安街口附近留有部份石燈籠殘件。

警政

以下所列資料來自1944年臺灣總督府編著的《警察官署別 臺灣總督府行政區域便覽》:

  • 北門郡警察課

設施

  • 北門郡役所
  • 台南地方法院佳里出張所
  • 專賣局北門出張所(北門鹽場建物群及周邊古鹽田)
  • 稅關北門監視署
  • 稅關七股監視署
  • 佳里郵便局
  • 北門郵便局
  • 學甲郵便局
  • 佳里街役場
  • 西港庄役場
  • 七股庄役場
  • 將軍庄役場
  • 北門庄役場
  • 學甲庄役場
  • 嘉南大圳組合北門郡部

會社

  • 明治製糖蕭壠工廠
  • 佳里製冰合資會社
  • 臺灣製鹽株式會社北門出張所
  • 臺灣製鹽株式會社七股出張所
  • 大日本鹽業株式會社安平出張所北門分所
  • 北門輕鐵株式會社

名所舊跡

  • 北門神社
  • 佳里戰跡(乙未戰爭中的蕭壠事件)
  • 金唐殿義民亭
  • 南鯤鯓廟

參考文獻與網站

  • 施亞軒,《台灣的行政區變遷》,2003年,台北,遠足文化出版社。
  • 台灣接管綱要專題研究報告(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相關條目

  • 鹽分地帶

Text submitted to CC-BY-SA license. Source: 北門郡 by Wikipedia (Histor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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